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志们:
荷风送香,蝉鸣仲夏。当离别的合影定格下你们青春的面庞,你们即将告别熟悉的师长同窗,奔赴人生新的驿站。回首过往,在校园里,你们是同学中的先进分子,是青春正能量的传播者。你们在党组织的培养下,思想日益成熟,信仰愈发坚定;在知识的海洋里,你们刻苦钻研,练就了过硬本领;在服务同学、奉献社会的实践中,你们勇于担当,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你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入党誓词,无愧于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临别依依,嘱托殷殷。希望你们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牢记第一身份,恪守初心使命,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继续书写“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青春华章。
根据党内有关规定,现就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宜作如下说明,助力你们顺利开启人生新阶段。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因学习或工作单位发生变更6个月以上且较固定的,必须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省内组织关系转接统一在“湖北党员之家”系统内完成,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省外组织关系转接根据需要通过纸质介绍信与“湖北党员之家”转接同步进行。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定期与所在支部联系,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及时报告去向与现状。
3.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党员出国(境)前,应向学院党组织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保留在学校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4.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党组织同意,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5.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学校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毕业生党员需与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核准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准确名称,并及时联系所在党支部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组织关系转出的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2026年6月。
预备党员到新单位报到后,应主动亮明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定期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前,要及时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争取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如果在组织关系转接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及时与原所在学院联系。或者联系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27-68891266。
青春不以山海为远,志愿只向家国未来。无论你们奔向何方,党组织永远是你们温暖的港湾和坚强的依靠。愿你们在广阔天地中,脚踏坚实大地,眼望浩瀚星空,以实干担当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党员称号的人生答卷。
衷心祝愿2026届全体毕业生党员同志:前程锦绣,一生芳华,毕业快乐!